2020协会管理细则

会员积分管理办法
为全面推进落实校外教育协会发展的战略目标,秉持“为自己发展壮大,为协会增光添彩”的理念;加强协会的组织活力、提升协会的公信力,充分发挥广大会员在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中的主体作用,团结奋斗、共同为淮南青少年校外教育作出积极贡献;根据协会章程制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、指导思想
学习其他协会先进经验,旨在利用量化的手段,激发协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鼓励和调动会员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主动性和连续性。会员年度积分将作为本协会会员考核及优秀会员的主要评定依据。
第二条、适用对象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。
第三条、积分内容
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及淮南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协会所组织开展的各类、各项活动。
第四条、积分原则
每位会员对应的原始分值为零分。凡积极报名并实际参加协会活动的,给予正积分;凡出现违反协会规定行为的给予负积分;凡客观存在影响会员平等参与因素的给予补偿分。
第五条、积分标准
(一)凡报名并实际参加了以下协会活动的,给予正积分:
A、会议类:
协会会议参加一次加10分。正常各级各类会议通知均提前三天发布,不请假不参加者扣10分、请假扣4分。
B、活动类:
1、参加协会的推广招生活动的一次加10分。
2、参加协会论坛、博览会、文艺汇演等,参加一次加10分。
3、为协会各类公益、慈善活动捐款捐物,按照金额大小每次加5-20分。
4、年末庆典参加一次加10分;培训活动会参加一次加5分。
5、在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每篇加3分。
6、转发协会平台链接,转发一条加1分,实名评论加1分。
7、负责组织协会各类活动,以活动的反响度及好评率为参照,积10—20分。
8、协助协会活动,冠名加10分,协办加4分,承办加6分,指导加3分。(该项与其它条不累计)。
C、建设性意见:
给协会提出合理化、建设性意见,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建议人加30分。
D、其他加分类:
1、积极配合协会组织提供志愿者,按志愿者人数每人加3分。
2、各县区分会负责人召开分片区会议,承办理事会、会员举办开业及其他以协会名誉举办小型活动,主办方加10分,每位到会会员加3分(区外参加的加5分)。
(二)凡发生以下行为,给予负积分:
1、在协会微信群、QQ群内内发布不当信息,每人次扣10分;
2、不加入会员微信群、QQ群的,不关注协会公众号的扣10分;
3、其他未能执行协会规定、通知的事项扣减5分,理事以上扣10分。
4、担任执行活动责任人中途退出导致活动受影响的,扣30分并予以通报。
(三)零积分:
1、协会组织旅游性质的活动,不加分;
2、参加非市教体局及协会组织的任何比赛活动均不加分。
(四)补偿分:
对前往活动举办地有较大不相等交通距离的,酌情给予每人次5-10补偿分。
第六条、积分公布
按照每次协会活动报名及签到表,由协会办公室对会员进行相应分值记载,经审核后每季度末在会员群公布。
第七条、优秀会员奖励
1,每年度根据积分排名,均有机会升级为协会副会长级。
2,优先通过各种平台推送会员机构、报送主管部门白名单协助检查等。
3,增加培训名额及其他物质奖励。
4,增加外出考察机会并减免费用。
5、优先享受各项政府优惠政策(见习基地、贷款等)。
第八条、关于协会内部升降级机制
协会设立执行会长制,每半年由理事会核定最高分的副会长充当协会执行会长,代表协会参与行业活动和行使常务副会长权利;积分排名末位的副会长,经理事会表决降为理事;积分排名前三的理事,推荐为副会长候选人;积分排名前三的会员,推荐为理事候选人;积分排名靠后的理事单位,降为会员单位。各分会活动积极参与者可根据积分并经理事会表决进入各分会、各专业委员会担任负责人。
各县区分会均参照本办法执行。协会办公室拥有积分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。
本办法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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